吕明仁原名吕其惠,字希欧,1916年12月出生于奉天省庄河县,是我党在通辽地区建立地委时期的第一任地委书记,为通辽各族人民的解放呕心沥血,冲锋陷阵,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。
吕明仁曾肩负哲里木盟党政军几项重要职务,担子十分繁重,但他始终兢兢业业、一心为民,克己奉公、无私奉献。1946年春,为了推动军民春耕生产,吕明仁到通辽县大德泉区亲自帮助家庭缺少劳力的群众刨茬子、扶犁、点种。他还把自己骑的马借给农民拉犁种地,清晨与警卫员、通讯员一起背筐捡粪。农民对他无话不讲,并称赞说“吕明仁同志当官不像‘官’,是一个克己爱民的好同志”。
吕明仁心系百姓、关怀同志,对自己和家属却从严要求。他听说一位伤员的伤口化了脓,立即将组织上发给他的药物拿出来,交给卫生处,并嘱咐尽快治疗。东北局领导赠送给吕明仁的爱人丁修一匹马,当时按规定地委常委才有专用乘马,吕明仁与丁修商议,将马交了公。同志们考虑当时的斗争形势而丁修又是一名女同志,劝他把马留下。吕明仁坚决地说:“因为丁修是我的爱人,更应该以身作则,从严要求。”
吕明仁的左背生了疽疮,因为紧张的战斗和工作,一直未能得到及时医治。1946年12月下旬,省委通知他去白城子开会,当时他高烧达41度,同志们劝他请假休息,可他却不顾个人安危乘马车按时赶到省委,没等开会就昏迷过去,被送往医院经两次手术才脱离危险。住院期间,同志们要给他买点营养品都被他婉言拒绝,他总是说:“革命还没有成功,要把钱用在‘刀刃’上。”病情稍有好转,伤口尚未完全愈合,把革命工作放在第一位的他就急着出院了。
1947年4月12日,因执行紧急军事任务,吕明仁在强渡辽河过程中,为救警卫员不幸遇难,年仅31岁。吕明仁牺牲后,中共辽吉省委追授他为“辽吉功臣”。通辽、开鲁、奈曼、白城子等地为了永昭功德、教育后人,以“明仁”的名字命名了街道、学校、医院、工厂等。